5月1日起,清远新建住宅工程扩大试行“业主预看房”制度:VR看房

3月13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决定自2025年5月1日起,在清远市新建住宅工程中扩大试行“业主房屋质量预看房”(以下简称“预看房”)制度,试行期为两年VR看房 。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提升住宅工程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期待。

据了解,该制度是在前期试点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推出的VR看房 。“预看房”制度指新建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后、质量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业主查看房屋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前完成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以提高新建住宅工程品质的一项监督制度。

此次试行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2025年5月1日之后开展竣工验收的新建住宅工程VR看房 。每个项目在每批次交付楼栋中,至少抽取一栋进行业主“预看房”,建成后由建设单位自持或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尚未确定业主的住宅工程项目也可参照执行。参与“预看房”的业主需为房屋实际产权人且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在“预看房”过程中,建设单位组织业主查看所购住宅套内及建筑公共部位质量情况,查看内容分全装修和非全装修工程两类VR看房

为确保“预看房”工作的有效实施,该制度明确了各参建单位责任VR看房 。建设单位承担住宅工程质量首要责任,需全面组织实施“预看房”工作,检查参建单位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组织业主现场查看并整改问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配合开展工作并整改质量问题。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业主则需在约定时段内完成查看并如实反馈问题。

“预看房”实施过程包括建设单位编制活动方案并报备,提前通知业主并告知注意事项,根据网签户数确定“预看房”天数,对业主进行登记并记录问题,梳理问题并督促整改,组织复核,汇总情况并提交监督机构等环节VR看房

为确保“预看房”制度的有效执行,清远市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加强对本地住宅工程“预看房”工作的监督管理VR看房 。对未按规定实施“预看房”的建设单位,将提醒并要求建设单位暂缓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此外,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监督机构将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规范等,结合业主现场质量查看的情况,对建设单位实施的“预看房”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VR看房 。发现住宅工程参建单位在“预看房”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事实或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力等行为的,应责令项目整改,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南方+记者 黄剑琴

【作者】 黄剑琴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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